离婚纠纷中有房贷房屋应该如何分

遂昌刑事律师 2025-04-18
结论:
离婚纠纷中房贷房屋分割分两种情况。婚前一方买且登记其名下,婚后共同还贷,房屋归产权登记方,其补偿另一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婚后共同购买,属共同财产,先协议处理,不成法院按原则判决,一方得房继续还贷并补偿另一方。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对于一方婚前购买登记在其名下且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因购买行为发生在婚前,产权登记也为该方,所以离婚时房屋归产权登记方,未还贷款是其个人债务,但另一方参与了还贷,所以产权登记方要对共同还贷支付款项及对应财产增值部分补偿另一方。而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屋,无论登记在谁名下,都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先由双方协议,若协议不成,法院会综合财产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得房一方继续还贷并给予对方补偿,补偿数额综合多因素确定。如果您在离婚房贷房屋分割方面有疑问,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会为您提供详细的法律帮助。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1.离婚纠纷中房贷房屋分割要区分不同情形处理。一方婚前购房且登记在其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屋归产权登记方,未还贷款是其个人债务,但需对另一方就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补偿。婚后夫妻共同购房,不论登记在哪方名下,都属共同财产。
2.解决措施与建议:
对于婚前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双方应保留好还贷记录等证据,以便确定共同还贷金额。在计算补偿时,可咨询专业人士确定合理数额。
婚后共同购房的,双方可先友好协商房屋归属和补偿问题。若协商不成诉至法院,要提供房屋购买价格、已还贷金额等相关证据,法院会依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法律分析:
(1)一方婚前购房且登记在其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离婚时房屋产权归登记方,未还贷款是其个人债务。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登记方要补偿另一方,这体现了对非产权方在婚姻期间贡献的认可。
(2)婚后夫妻共同购房,无论登记在哪方名下都是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协议不成,法院依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一般判归一方并由其还剩余房贷,同时给予另一方补偿,补偿数额综合房屋购买价、已还贷金额、增值等因素确定,以保障双方公平合理分配。

提醒:
离婚分割有房贷房屋情况复杂,不同案情补偿标准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分析。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一)婚前一方购买且登记在该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保留好共同还贷的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等,以便后续要求产权登记方补偿共同还贷支付款项及对应增值部分。
(二)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屋,夫妻双方可先友好协商分割方案。若协商不成起诉至法院,需向法院提供房屋购买价格、已还贷金额、房屋增值等相关证据,帮助法院确定补偿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1.一方婚前买房且登记在其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子归产权登记方,未还贷款是其个人债务。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登记方要补偿另一方。

2.婚后夫妻共同买房,不论登记谁名下,都属共同财产。先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原则判。常将房判给一方,由其还剩余房贷并补偿另一方,补偿数额考虑购房价、还贷额、增值等因素。

相关文章

长兴县律师 云和县律师 天台律师 淳安律师 缙云刑事律师 台州市黄岩区律师网 温州市洞头区律师 湖口县资深刑事律师 宁波市鄞州区刑事律师咨询 金华市金东区刑事律师咨询 临海市专业刑事律师 温州市洞头区取保候审律师 东阳市取保候审律师 衢州市刑事律师咨询 杭州临平房产律师 宁波奉化房产律师 台州房产律师 温州龙湾律师哪个好 宁波海曙律师 松阳律师 杭州拱墅律师 庆元律师 宁波镇海法律咨询 宁波鄞州法律咨询 杭州西湖刑事律师 义乌律师事务所 杭州余杭律师 瑞安交通事故律师 磐安交通事故律师 庆元交通事故律师 杭州刑事律师 桐庐律师 杭州西湖律师 江山律师 杭州临安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杭州余杭律师 金华律师 杭州西湖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庆元律师 杭州临平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宣城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衢州律师 新昌律师 杭州临平律师 杭州律师 杭州钱塘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龙游律师 杭州钱塘律师 景宁律师 温州瓯海律师